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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7786621_m.jpg ﹝ 京站中庭 ﹞

想獨自擁有喜愛的事物是人的天性,但若非能力所及而仍執意擁有,那就是貪求了,貪求的結果往往是不擇手段,罔顧倫理道德,必將造成社會的不安。

若建立「享有不必擁有」的觀念,自然不會一味追求物欲滿足,不但可促進社會祥和,生活也會自在愉快得多。譬如現在車滿為患,停車大不易,擁有一部車同時便為自己帶來莫大的苦惱,此時若懂得享用大眾運輸工具的便捷,豈不落得輕鬆?又如,花小錢買票去博物館、美術館,欣賞價值連城的藝術品,即可享受到單純的幸福,何必花大錢(或曰投資)買下,滿足一時的虛榮心,然後日日夜夜擔心被竊或毀損呢?

凡事總是有利有弊,「擁有」並不代表幸福,純粹的去欣賞、利用,沒有壓力也不會苦惱,如此這般的「享有」,何樂而不為呢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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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喬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