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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7787033_m.jpg  ﹝台北市:皇冠﹞

這跟我寫作的第一本書有關。

那還是手寫稿的時代,電子計算機才剛起步。記得大三升大四暑假,我在中文系文藝組恩師祝豐先生鼓勵下,大膽挑戰長篇小說創作。這部小說總算在開學前交卷,為大學時代留下了永恆的印記,但這並不是我最有成就感的一件事。

真正最有成就感的一件事,是我連續寫完一枝原子筆,確知一枝原子筆可以書寫多少個字。

當年長篇小說初稿完成,因截稿時間緊迫,特情商三位友人幫忙謄稿,於是此部小說原稿共有四種筆跡。不幸的是,作品慘遭退稿。後來,看著厚厚一大疊稿件,心有未甘,就狠狠大刀闊斧,重新修改,接著又是痛苦的謄稿了。

這次謄稿,不敢掉以輕心,我先買了二百張六百字稿紙,以及號稱每枝可以書寫五萬字的秘書型原子筆兩枝。回到家,坐到書桌前,用同一枝筆,依小說章節,分次慢慢謄寫,結果,六百字稿紙謄寫至將近七十張時,第一枝秘書型原子筆居然鞠躬盡瘁,沒水了;扣除空白,算了算,大約寫了三萬五千字。起先,認為原子筆廣告誇大其詞,後來想想,自己若書寫力道放輕一些,或許就能書寫更多字吧!

無論如何,出書的人很多,但從頭到尾使用同一枝原子筆謄稿,且直接寫完確認書寫字數的人恐怕絕無僅有,尤其在電腦寫作當道的今天,這樣的「壯舉」無異於「天方夜譚」吧!這也正是我最有成就感的一件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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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喬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