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方言寫定,台灣始終存在著不少觀念的差異與實際作法上的不同,譬如鄭良偉主張漢(文)羅(馬字)雙用,洪惟仁主張全用漢字,林央敏則大膽地提出「完全脫離漢字」,「改以拼音字書寫台語」的說法。直到21世紀初,尚有陳癸淼、呂興昌等學者在報章撰文討論台語文字寫定的問題,可見形成文化共識之不易,而未來學界針對此一問題的持續爭議論述,也是可以預見的。

文學創作方面,大河小說《浪淘沙》作家東方白對於閩南語之書寫,用心極深,也取得了顯著的成就。印象中,東方白對「眼淚」之閩南語寫定,曾提出最常被使用的「目屎」應改為「目灑」,堪稱見解獨到,茲略述之。

「眼淚」是常用詞,出現在閩南語歌詞的比率相當之高,一般都寫成「目屎」。「屎」字由「尸」、「米」構成,既臭又醜,且為或軟或硬的半固體,跟液體的「淚水」分明不同,不懂為何「眼淚」會被寫成「目屎」?若真要說和「眼屎」形音義較接近者,應是閩南語所謂眼角的「目屎膏」呀!

其實「眼淚」是液體,此一詞語之方言寫定,部首當以水部為宜,加上女人的淚水由心理學角度觀之,應是最美麗的液體了,是以閩南語的「眼淚」寫為「目灑」,既是「最美麗的水」,發音又與閩南語相近,兼顧了形音義,豈不貼切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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