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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學與大眾傳播相結合,此乃時代所趨,不同的是,以前往往是先閱讀原著再去觀賞原著改編的電影,八十年代以後,年輕讀者卻經常是經由文學作品改編的電影或電視,才回過頭來閱讀原著。
獲得青睞,改編為電影或電視的文學作品,絕大多數能引起讀者注意,躍居暢銷書排行榜,羨煞那些飽嚐寂寞滋味的作者。較有名的例子,如西片的《魔戒》、《哈利波特》、《暮光之城》以及日片的《送行者》、《挪威的森林》……等,國片方面,瓊瑤自《窗外》以至《還珠格格》等一系列作品,不斷地改編登上銀幕與電視,最具代表性,近期較受矚目,乃至於形成話題的是劉梓潔《父後七日》和九把刀《那些年,我們一起追的女孩》。當然,亦有搭配電影上映而將劇本改寫成為小說上市發行的,如創造臺灣電影奇蹟的《賽德克‧巴萊》即是。文學與以影像為主的媒體結合所產生的驚人威力,的確不容小覷。
在這樣一個講求「造勢」和文字魅力似乎遠不及「影像」的時代,跨行業、跨媒體、跨區域乃至於尋求國際化合作,已成為文學出版新趨勢、對出版界而言,這是一大空前挑戰。
另外,文學介入大眾傳播,固然可以提升大眾文化水準,唯文學商品化卻也無可避免。面對新時代的衝擊,作者如何堅持文學良知,使作品得以通俗而不媚俗、庸俗,當為作者必須省思的課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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