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對高齡化社會的來臨,欲做好老人安養工作,期使「老有所終」,非得由政府、社會、家庭及老人本身等各方面多管齊下才行。
(一)就政府而言
首應建立良善的社會福利制度,除實施全民健保、開辦國民年金保險外,亦可從提供獨居老人照護措施、加強居家服務和輔導成立老人安養機構、設立長春文康中心等方面著手。尤其安養制度方面,宜配合老年人的個別需要,比如有些人喜歡和子女同住,有些人則喜歡獨居,政府對此就應有不同的規劃。
又,即使有了設備良好的安養中心,但政府仍應推動三代同堂的政策,對於三代同堂的家庭,在所得稅方面可給予寬減,或者凡有老人同住的家庭於承購國民住宅時主動給予優惠,並且在國民住宅的設計上,妥加考慮使用上的需求,使三代同堂而能彼此照應,不會互相干擾。
至於責成「近親扶養」方面,新加坡力倡孝順尊長、忠於承諾的家庭價值觀,其國會通過了「奉養父母法案」,明文規定子女不奉養親長者一律視為刑事犯,將被起訴求刑。如今臺灣亦參考立法,對那些疏於照顧、虐待、惡意遺棄父母之子女,處予刑責,以懲不孝。
(二)就社會而言
應積極倡導社會敬老風氣,擴大辦理孝親表揚活動,透過大眾傳播媒體表揚孝親的典型;配合每年重陽敬老日,推展全面敬老活動,呼籲家人如同慶祝母親節一般,擴大尊親敬長的賀節行為;獎助製作及出版有關老年人正面形象的影視節目或圖書,避免渲染老人問題的負面報導;建立公益社團參與老人服務的績效制度,以提高其敬老的意願;鼓勵從事「老人學」之學術研究,提高整個社會對年長者的認識、接納與尊重;擴大開辦長青學苑、老人大學,鼓勵老人加入終身學習的行列,永保心靈的年輕。
(三)就學校與家庭而言
學校方面,公民教育課程不妨安排學生參觀訪問老人機構,學習和老人聊天,協助寫信及清掃等工作,灌輸學生敬老觀念;邀請學有專精的年長者赴中小學指導課外活動,提高老人社會地位;
就家庭而言,應發揚傳統孝道精神,肩負起「近親安養」的責任,而且要注意到以下幾點:
一、養父母之口體也養其志,不僅食衣住行不虞匱乏以終天年,同時要使其活得有尊嚴有意義。
二、《論語‧為政》之子游問孝,子曰:「今之孝者,是謂能養,至於犬馬,皆能有養,不敬何以別乎!」亦即孝養父母是人類天性,此不僅指物質上的充裕,更要在精神上保持愉快,做子女的應努力營造家庭的和諧氣氛,無形中增加父母老年生活的安全感。
三、老年人身心較弱,子女須將心比心,體恤父母,多去了解他們的需要,不只噓寒問暖時要有貼心的語言和肢體動作,尤其父母生病了,送醫治療乃至服侍湯藥更要仔細小心,時時表達真情,以慰雙親。若因工作而實在無法親自照料,亦應為其安排住進合法、合適的安養中心,並經常前往探望,給予老人家親情的慰藉。
(四)就老人本身而言
最好先接受因社會變遷而導致敬老倫理轉趨淡薄的事實,建立有別於傳統的新觀念。比如為安定老年生活,最好有計畫的投資儲蓄,此外,不要自怨自艾,認為「人老了不中用」;對人對事勿堅持己見,多替家人著想,保持家庭的融洽氣氛,讓自己成為一個受到歡迎、尊重的老人,且要體認到,適性的老年生活是沒有人可以完全代為安排的,也唯有及早規劃,做好心理準備,才能夠氣定神閒地迎向老年生活。而以下幾項,更是老年人應事先妥善安排的:
一、注意養生保健──老化雖是生理上的必然現象,但只要用心養生,仍可有效增進健康,尤其上了年紀的人,必須特別注意有無均衡營養、充足睡眠、適度運動及定期健康檢查。
二、迎接新的工作事業──年老退休並非表示從此不再工作,而應是指工作的轉型,老年的工作不再是為了生活,而是為了舒展身心,如擔任志工服務或部分時間兼差,都有助於感受人生的另一番意義。
三、培養休閒娛樂──一般而言,休閒娛樂很可能成為老年人的「職業」,但休閒並非單純的打發時間,而是跟自己的興趣結合的一種生活方式,透過趣味性、知識性……等各種活動,老人當可追求理想的自我實現。
四、加入終身學習的行列──生活是需要學習的,不管是養生保健、工作事業或休閒娛樂,其中所應具備的知識與能力,都有賴於「學習」,而這也正是老年人跟上社會脈動的不二法門,以及永保心靈開放的最佳管道。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