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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7793833_m.jpg ﹝ 傑閣行書 ﹞

形、音、義相近而用法不同的常見字,容易令人混淆不清,如「獲」與「穫」即是。

獲,音ㄏㄨㄛˋ,通常當動詞,獵所得也,如「獲得」、「獵獲」,引申為「緝獲」、「獲罪」。

穫,讀ㄏㄨㄛˋ,亦多當動詞,指收割農作物,如「刈穫」、「收穫」;若當名詞,則指農產之收成,如「一歲三穫」。

顯而易見,「獲」與「穫」二字,音同形似義近,然其用法有別。後因「收穫」的引申義也有「獲得」之意,致使許多人把「收穫」誤為「收獲」。其實在使用「獲」與「穫」二字時,可由部首來判斷。「獲」歸犬部,「穫」屬禾部,禾者,穀類植物之通稱,農夫不是要到田裏去「收」割穀物嗎?故曰「收穫」;若言「收獲」則顯然不通。

凡「收」字底下必用「穫」,把握此一原則,自然就「獲」「穫」井然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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