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經有六義,即風、雅、頌、賦、比、興。前三者風、雅、頌是詩經的類別,即國風(各國民歌)、大雅小雅(朝廷樂歌)和頌(祖先頌歌),容易理解;後三者賦、比、興為詩經的作法,鍾嶸《詩品》序謂:「故詩有三義焉:一曰興,二曰比,三曰賦。文已盡而意有餘,興也。因物喻志,比也。直書其事,寓言寫物,賦也。」換言之,「賦」是直接敘述;「比」是譬喻,間接藉物以寓其意;「興」則比較難以解釋,或曰「文已盡而意有餘」,或曰「藉景以引其情」,一般還是無法掌握「興」的要旨。個人認為,「興」近於西方所謂的「象徵」,具有高度隱喻性,其藝術效果也最高。
「象徵」具符號性、對立性、暗示性,是以符號或較具體之事物,來代表或比喻較抽象的事物或隱含的意義,比如權杖象徵君王,鴿子象徵和平,玫瑰象徵愛情,荒原是現代人類精神世界的象徵,凸顯對人生的嘲弄。象徵者,說出是破壞,暗示才是創造。象徵屬「意在言外」的藝術表現方法,象徵用以探測心靈深處最隱蔽的內容,象徵不論用抽象的或具象的語言,都非常朦朧和難以捉摸,具有神秘的傾向,暗示著另一層面的意義。大抵而言,「比喻」較為清楚明確,象徵則不十分確定,往往表現出高度的曖昧,遠較比喻複雜得多。文學作品因其象徵性,解釋於是歧義、多元,整體提升了藝術價值。
以《詩經‧木瓜》為例:「投我以木瓜,報之以瓊琚。匪報也,永以為好也。」這是男女情歌,意指有人送我木瓜,我以佩玉回報之,這不是報答,而是象徵彼此永結同心,此即「興」的代表作,讀者須運用些想像力。又如曹雪芹《紅樓夢》,表現出賈府那樣一個貴族封建家庭的滄桑,象徵著歷史興衰的必然性,豈不令人感喟!再看卡夫卡《城堡》,主角K應城堡之聘而來卻至死均不得其門而入,象徵著人生的荒謬與生命的徒然。諸如此類的「象徵」,無妨視為「興」的詮釋。
「興」與「象徵」,可謂東方與西方藝術的交響,以及想像力的具體呈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