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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7795803_m.jpg  ﹝林海音女士手稿﹞

國內無論官方或民間均設立不少文學獎,其中提供百萬大獎者,亦所在多有。由於有名有利,對筆耕族來說,文學獎不管規模大小,自是多多益善。遺憾的是,我們也看見許多文學青年在得獎之後,卻因未獲長期培植而無以為繼,成了文壇逃兵,給獎單位提拔新人的苦心於焉落空。

假如我是大企業家,想取之於社會,進而回饋社會,真正幫助筆耕族,鼓勵寫作風氣,為可長可久的文化盡一分心力,我將設置「文學獎助基金會」,聘請不同文學理念的人士擔任評選委員,絕對公正無私,避免結幫組派之流弊。基金會不一定要自己辦刊物,無妨與有興趣而又具信譽之報章雜誌合作,每年必定甄選富潛力的新人,人數不拘,完全尊重作家不同的文學觀點,不干預其創作方向,只要獲選之新人在定期發行的海內外報章雜誌發表創作,基金會即無條件致贈稿酬以示激勵,並且考量作家意願,定期在合作之平面或電子媒體向廣大閱聽者鄭重推介這些文壇新人。評選委員如肯定新人傑作,則基金會主動延請專人撰文評論,義務翻譯出版,以引起國內外人士之興趣與重視。

此外,不論新人老手或是名氣大小,只要正式出書,而且內容夠水準,經委員評選通過,當即主動致贈版稅,認購一定數量新著,捐贈全國各級圖書館,加以推廣,既改善作家生活又可散播書香,一舉兩得。

就培植文壇新人言,以上作法應比設立文學獎來得有效。多麼希望有著文學熱情與理想的大企業家,能夠讓這樣的文學狂想早日實現,那將不只是筆耕族莫大的福音,更是寶島文學大放異采的里程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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